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2年4月扬州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就报考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现场复审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5日 9:00—15:00
2.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海楼220室
(从学校2号门或3号门进入)
联系电话:0514-87861309
三、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一)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6张;
2.身份证;
3.学生证;
4. 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需事先填好本人有关信息并加盖学校相关公章);
5.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本次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6.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本次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没有发放请到现场填写有关承诺。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教师资格证书(若没有发放请到现场填写有关承诺);
9.提供岗位简介表上符合要求的获证证书(或学校证明);
10.01、02、03岗位需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上若未标明“师范类”字样,请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师范类身份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本科大学成绩单、标有“师范类”字样的当年高考招生手册信息等。
(二)2021年和2022年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6张;
2.身份证;
3.学生证;
4.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
7.提供岗位简介表上符合要求的获证证书(或学校证明);
8.01、02、03岗位需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上若未标明“师范类”字样,请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师范类身份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本科大学成绩单、标有“师范类”字样的当年高考招生手册信息等;
9.本人档案托管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三)其他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2.网签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四、特别提醒:
1.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未在2023年4月15日15:00前参加资格复审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2.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3.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4.请将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上面的顺序依次整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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