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附件:1.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赴北京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所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级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招聘岗位均要求普通话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均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英语学科的,要求国内毕业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取得雅思7.5分或托福100分或英语专业八级以上成绩,均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特别提醒: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时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停机或者设置短信拦截等原因,导致未能获知考试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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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8: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报名相关责任和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学科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照片或扫描件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附件3)所列材料名称命名按顺序逐一上传(如“1.身份证”)。
2.网上资格初审。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11月16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4年11月17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50元(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三)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通过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布或手机短信通知。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所有人员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在北京市举行。若出现剩余岗位,不再补招。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包括中小学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综合知识。采用闭卷笔答形式,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开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其他必备的应聘资格佐证整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时长不少于15分钟。专业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含信息科技)教师及教练岗位还须进行专业素养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含信息科技)教师及教练以外的岗位
(1)未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含信息科技)教师及教练岗位
(1)未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选岗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拟聘单位,即“选岗”。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于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选岗,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面试、综合面试、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选岗;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再次更改拟聘单位。选岗确定后进入签订就业协议环节。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选岗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不约定服务期。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等规定,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手机短信通知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8680603(公共服务局);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四)本公告由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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